“我刚刚捡到一个钱包,里面有几千块钱,我们把钱分了吧。”看似老旧的套路,却让许多老年人深陷其中,最终落得“两手空空”的下场。针对近段时间以来藤县时有发生的老年人遭遇诈骗、盗窃等案件,近日,藤县人民检察院以案说法介绍了这类“丢包分赃”骗局的特点提醒老年人谨防诈骗,切勿存有侥幸、贪婪之心。
2019年9月至12月,被告人封某甲、封某乙、钟某先后来到藤县同心镇、埌南镇,利用圩日物色独行老人作为作案目标,通过“丢包分钱”的方式实施犯罪。
“前面有个老人,我等会开车到他旁边丢钱,你们假装是捡到的,再和他说要分钱,记得表现得自然一点。”封某甲按照事前约定驾驶摩托车到老人附近丢下钱包,钟某和封某乙迅速捡起钱包后,欲与在现场看到的老人分钱。
“看见捡钱包的就只有我们三人,我们找个角落把它分了吧。”封某乙边说边把老人带到偏僻的位置。“真的有这种好事?”老人信以为真,还不知道自己陷入了骗子的“圈套”中。
不一会儿,封某甲沿途返回并找到三人,称其丢失的钱画有记号,并称怀疑三人捡到钱:“我记得刚才开车时看见了你们,路上也没有其他人,应该就是你们捡走了我的钱。”“我们可没有,不信你问问他。”封某乙指向老人。“你怎么证明清白?这样吧,你回家把存折拿来,看看是不是有存款记录,把里面的钱取出来,我做有标记的,是不是我的钱一眼就能看出来。”封某甲一步步引导老人回家拿存折并取出现金进行检验。封某甲、封某乙和钟某趁机将老人的现金进行调包。
实施同样的手法,封某甲、封某乙和钟某先后将三名老人共29300元现金盗走并逃离现场。
封某甲、封某乙和钟某在离开埌南镇途中,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近日,藤县人民检察院以封某甲、封某乙、钟某等人涉嫌盗窃罪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藤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封某甲、封某乙、钟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两年七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至一万七千元不等。
(西江都市报 朱元冬 吴霭悦 张婷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