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5日,龙圩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小黎(化名)送出该院首封“法官寄语”,并向其父亲黎某发出《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黎某限期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,对黎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监护失职行为予以纠正。
在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发现黎某作为小黎的法定代理人,对被告人的监管不到位,缺乏沟通交流,放任其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,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。遂向黎某发出《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黎某表示今后将积极主动承担起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,用正确的思想、方法和行为,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、行为和习惯,真正承担起父母的抚养义务。
(西江都市报 袁水娟)